摩托车牌也要谨慎使用

做车牌消息,近日,重庆市渝北区某男子驾驶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的二手摩托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处。



7月10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海事局路口处开展交通纠违行动时,对一辆蓝黑色雅马哈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将车停下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其只拿出行驶证。民警对这辆车所悬挂的号牌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号牌登记的车辆与该车明显不符。通过核查排除了该辆摩托车盗抢嫌疑后,民警对该辆摩托车进行了扣留,同时传唤该驾驶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名姓黄,31岁,家住巴南区。黄某是一名摩托车发烧友,今年7月初,他通过网上搜索,联系到一个卖家,卖家称可以三万余元出售同款摩托车,并送其一副车牌使用。黄某于是立即下单。在接到车后,黄某虽意识到该车的车牌有问题,但仍驾车上路,最终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黄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告知黄刚,鉴于该车辆无任何手续,无登记上牌的条件,今后将无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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