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车牌介绍,钱某的“老头乐”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含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
这类车安全性能低、不具备登记注册上牌和上路行驶的资格,无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法购买交强险。因为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财的损失得不到赔偿,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驾驶者很多没有经过驾驶技术培训,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出现强行转弯、强超强会、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载人载物等违规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而钱某套用他人车牌号,不仅损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利益,也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民警对钱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收缴了做车牌伪造号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钱某处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